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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日起实施!全国重要新规一览

来源: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:2022/12/02
 

随着12月的到来,一大波新的政策标准即将落地实施,涉及网络安全、交通运输、养老服务、应急避难、固废防治、网约车等多个领域。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12月1日起,全国各地有哪些新规将正式落地,又有哪些新规与智慧城市息息相关。
 
 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
 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《诈骗法》共七章50条,包括总则、电信治理、金融治理、互联网治理、综合措施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,是以“小切口”立法形式,对特定领域犯罪进行深入治理的专门性、综合性法律,是数字安全领域立法的重要探索。
 
  2、新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
 
  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此次修订是国家铁路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,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不断满足新业态新产品铁路运输需求的具体措施。新《规定》进一步明晰了危险货物范围、强化了危险货物铁路运输全链条管理、加大了对监管执法的保障力度。
 
  3、新《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》
 
  新修订的《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新《条例》共10章86条,围绕基本养老服务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、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等方面明确权利义务。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。此次对《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》的修改,注重从制度层面为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的重大问题提供保障,并结合省情实际作出适度前瞻的制度设计。
 
  4、《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》
 
  《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 从老年食堂、老年助餐点、运营主体、餐饮质量等方面对“老年助餐行动方案”予以细化落实,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最新要求的同时,更加注重突出安徽特色,围绕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,明确服务供给的主体、职责、内容、形式。
 
  5、《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》
 
  《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《办法》明确了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、管理与维护、启用与关闭等内容,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,是将创新探索和实践经验进行提炼固化,弥补制度空白,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基础的需要。
 
  6、新《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
 
  新修订的《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。新《条例》明确了要贯彻全过程监管,推进固体废物收集、转移、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。时隔七年再次修订,条例聚焦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短板和弱项,为促进河北固体废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提供法治保障。
 
  7、《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
 
  《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,标志着江西省移动源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的新阶段。《条例》共17条,通过实施性、补充性的精准制度安排,填补了全国性立法落实到地方的一些操作性规范空白。
 
  8、新《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
 
  新修订的《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新《条例》共七章76条,围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原则,经营资质、经营服务、治安管理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,将网约车纳入管辖范畴,明确了网约车行业准入和退出、经营服务规范和违法处罚等事前事中事后相关规定,为网约车发展和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法规遵循。